【QS實戰解析|惡劣天氣 EOT 有期無錢?】
- qsservicehk
- 2025年8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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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處理**工程延期(EOT)**申請時,惡劣天氣(Inclement Weather)往往是常見但複雜的延誤來源。根據《HKIS Practice Notes – Contractual Claims》及 SFBC 2005 合約條文,作為工料測量師,我們需分清楚兩個重要問題:有期?有錢?
📌 EOT 有期:依據 SFBC 2005 cl.25.1(3)(b)(c)(e)合約明確指出,惡劣天氣如大雨、八號風球、黑雨等,可構成承建商申請延期的有效理由。承建商只要於事件發生28天內發出書面通知,並提供降雨記錄、地盤日誌等證明,即可依法提出EOT。
📌 EOT 無錢:參考 cl.27.1(2)然而,惡劣天氣屬於中性事件(Neutral Event),並非業主或承建商單方造成,因此根據傳統合約原則,雖可申請延期,卻通常不得申索 Direct Loss and/or Expense。換言之,即使工期獲順延,現場開支如設備閒置、人工成本,業主原則上無需承擔。
⚠️ 但切記:風險分配因合約條文而異!如合約經特別條款調整風險分配,例如設有「雨水期」補償條文或特別增設日數補助金,則有可能構成有錢有期。因此,每宗個案均需以實際合約為準。
結語:天氣難測,條文先行。處理惡劣天氣相關EOT申請時,工料測量師必須嚴格依據合約內容分析風險責任與權益,避免誤判索償空間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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