📌【#QS筆記|BQ/項目清單中“Allow For”到底有無意義?】📐📄
- qsservicehk
- 5月9日
- 讀畢需時 1 分鐘
近年BQ常見「Allow for 」的寫法,但作為工料測量師,我們認為這種做法風險大、效益低,甚至容易引起爭議。若圖紙無設計、無數量,卻開出 Allow For 這一項項目 請判頭報價,實際是沒有數量及畫紙說明,在投標時無依據,完工後再做VO/後加項目,只會增加議價與爭拗。
✅ 好處:
快速列出尚未設計完成的項目
在時間緊迫下作為設計佔位置使用
❌ 壞處:
缺乏量度依據,失去公平比價功能
易誘發高/低價策略,完工後VO/後加項目風險大
無助於風險控制,甚至推高總價
有違SMM精神,影響專業操守
🛠 正確做法應視設計成熟度決定:如有typical/暫定設計,可開Provisional Item/暫定項目取rate/合約單價作後期後加項目的計算;在完全無設計,應列Provisional Sum以便控制風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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